寒暑期海外短期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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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期海外短期課程

國際地區

大陸地區

類別

國際地區寒暑期海外短期課程

  • 寒暑期短期課程為姊妹校主辦,開放申請名額及相關費用、規定及流程皆由姊妹校訂定之。本處僅代為轉知各姊妹校活動訊息,活動細節、費用、是否錄取以各姊妹校公告為準。
  • 參加同學需自行負擔在海外研修所衍生之相關費用,包含辦理護照、簽證費、往返機票費、學費、住宿費、餐費、生活費等。
  • 本處未兼任旅行社業務,亦無意圖利任何旅行社、遊學代辦機構。參與姊妹校寒暑期課程之同學 ,其護照簽證辦理、機票交通、海外保險或匯款等事宜均須自理。

申請條件

  • 申請時及活動期間須為本校註冊在學學位生(至少完成一學期),在學最後一學期不得申請;如有其他身分或語言、成績條件,均依姊妹校規定。
  • 嚴禁同學以參加姊妹校寒暑期海外短期課程為由,向授課教師提出公假、提早或延後考試/交作業等不適當要求。請務必先與家長、導師討論且取得同意,並審慎思考個人情況或課業時程後,再進行報名。錄取後,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棄,或因故無法參加卻未告知兩校承辦人員,可能會影響未來報名本處活動之審核資格。

 

大陸地區寒暑期海外短期課程

申請須知

  • 寒暑期短期課程為姊妹校主辦,國際處僅負責資訊轉知與報名窗口。相關名額、費用、錄取結果及活動細節,均以姊妹校最終公告為準。
  • 參加者須自行負擔海外研修期間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於:辦理護照、簽證(台胞證)、往返機票、學雜費、住宿、餐飲、個人生活費及海外保險等。
  • 本處非旅行社或遊學代辦機構,亦無營利目的。參加者須自行辦理護照、保險、匯款等個人事宜。
  • 為確保團體行程順利,大陸地區短期課程採團進團出模式,來回機票將由本處統一代訂。
  • 嚴禁同學以參加姊妹校寒暑期海外短期課程為由,向授課教師提出公假、提早或延後考試/交作業等不適當要求。
  • 報名前請務必與家長及導師充分討論並取得同意,同時審慎評估個人身心狀況。
  • 有效的護照台胞證為必備申請文件,資料繳交的完整度將納入錄取審查評分。
  • 若錄取後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棄參加,或因故無法參加卻未告知兩校承辦人員,將會影響未來申請本處各項活動的審核資格。

申請條件

  • 身份限定:申請時及活動期間須為本校註冊在學學位生(至少完成一學期)。

    1. 包含進修部、碩博士班一年級以上。
    2. 應屆畢業生可參加,但須於活動結束返台後,再行辦理離校手續。

    3. 如有其他身分或語言、成績條件,均依姊妹校規定
    4. 具體資訊以當期活動公告為準。

  • 錄取後義務:

    1. 繳交保證金: 錄取後需繳納新台幣 2,000元

    2. 心得回饋: 返台後繳交500字中文心得,並附上2至5張活動照片。

    3. 志工時數: 返台後完成10小時出國研習志工服務。

    • 返台後完成上述義務後,保證金將不計利息全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