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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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學生居留證延期申請

國際學生居留證線上延期申請

  • 2021年8月1日起,移民署全面改由「外國與外僑學生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申請,臨櫃申請將不再受理。
  • 自2024年1月1日起,外國人逾期停留或居留者罰鍰最低為新臺幣10,000元,最高為新臺幣50,000元

居留證效期

  • 港澳生第一次申辦的效期為三年,第二次延期申請的效期為一年。
  • 僑生及外國學生第一次申辦的效期可選擇一至三年(若就讀期間退學、休學等…費用不退還)。

何時需要申請延期?

  • 僑生及外國學生需居留證【到期日前90天線上申請。(舉例:居留證到期日為7月30日,最早可在4月30日提出申請。)
  • 香港,澳門學生則維持【到期日前30天】需線上申請。

申請準備並上傳之文件

  1. 護照個人資料頁
  2. 舊的居留證正、反面
  3. 有效在學證明
  4. 2吋彩色證件照
  5. 居住地址(合約書、住宿證明等)
  6. 申請費用:外國學生為一年效期1000元,二年效期2000元,三年效期3000元;僑生身分,減半收費;港澳生為新臺幣300元。

領取居留證方式

  • 等待移民署製卡,約7-10個工作天。
  • 移民署通知製卡完成,請自行至移民署台中市第一服務站領取。

地址:408 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22號1樓

電話:04-2472-5103

其他注意事項

  • 自2024年1月1日起罰鍰已提高:逾期10天以下罰鍰新台幣1萬元;11日以上,30日以下罰鍰新台幣2萬元;31日以上,60日以下罰鍰新台幣3萬元;61日以上,90日以下罰鍰新台幣4萬元;91日以上者罰鍰新台幣5萬元。
  • 持居留簽證者入境翌日起30日內線上申請外僑居留證違反者罰鍰新臺幣2,000元。
  • 居留證已經逾期的第29天內請盡速自行去移民署繳交罰鍰並延長居留證;第30天起除了繳交罰鍰外,需要離境重新申請簽證入台。
  • 寒暑假要返鄉的同學要特別留意:如果已進行線上延期居留證,請務必取得新的居留證後再出境;或者居留證到期前儘速回台灣線上延期,如果未取得新的居留證就出境,入境臺灣可能會有問題。
  • 居留證補發:因證件污損、滅失、遺失或資料變更重新申請補發者,須檢附受汙損之居留證、滅失、遺失聲明書、報案證明或資料變更之證明文件。補發費用新臺幣500元。
  • 委託書:除申請人親自送件外,委託他人代為送件者,應附委託書;人在國外地區、香港及澳門或大陸地區,僅申請展延居留或變更居留住址或服務處所者得委託他人辦理,且委託書應經我國駐外館處或海基會之驗證。
  • 變更住所:外國人於居留期間,變更居留住址或服務處所時,應於事實發生30日內辦理變更登記。無確實更新者將罰鍰新台幣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