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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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生在臺工作許可證

工作證線上申請須知:請務必先填寫工作證調查表單

  • 教育部規定,為了關懷及追蹤外國學生工讀情形,並定期追蹤學生是否有違反就業服務法活其他相關法令情事。請先填寫調查表後再至工作證申請網站申請工作證。如無事先填寫調查表者,怒不受理工作證申請案件。
  • 線上申請網站
  • 工作證效期:

  1. 於上學期提出者,工作許可之期限原則至次學期之3月31日止。
  2. 於下學期申請者,工作許可之期限原則至同年之9月30日止。
  3. 申請之許可期間較短者,將依其申請期限核予許可,考量學生之工讀需求不一,仍依其申請期限為準,惟最長仍以6個月為限。
  4. 應屆畢業生(含延畢生)工作許可期限至同年6月30日止。學生若有暑修或延畢之需要,由學校註冊課務組出具相關證明,或考取研究所則加附由錄取學校出具該生已完成報到手續之證明文件即可申請延長許可期限至同年9月30日。
  • 需準備並上傳之文件

  1. 工作證費用匯款單(請於上網申請前一日完成繳款手續);匯款單可至國際處(行政二館303室)辦公室領取,或直接至郵局拿空白匯款單並填寫匯款單資料,包括匯款帳號:19058848、匯款金額新臺幣100元,並填妥姓名、電話及地址。繳費後請務必妥善存留匯款收據
  2. 上網址申請帳號後進行工作證申請,請將匯款後收據上相關資料填上網頁。(如以ATM繳費請選"繳費",而不是轉帳功能)
  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加蓋當學期註冊章或另附在學證明(PDF檔上傳於申請網址資料夾)
  4. 有效護照資料頁及居留證影本(PDF檔上傳於申請網址資料夾)
  • 注意事項

  1. 港澳學生請選擇身分為「華裔」學生。
  2. 申請後若文件確認無誤,大約一星期內工作證會寄至國際處,請於收到勞動部系統通知信後約3至5天前往國際處領取工作證
  3. 若資料缺漏,勞動部會以email方式通知上網補件,請留意於補件期間內補件,逾期未完成補正者須重新匯款申請。
  4. 國際學生申請工作證之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相關法規可參閱勞動部官網
  5. 關於申請步驟,請詳閱 【工作許可證線上申請須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