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處將統一協助新生辦理居留證申請,請填寫報名表單
秋季班新生居留證申辦說明會(擇一場次參加)
日期 : 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上午場 中文說明會(09:00-11:00)
下午場 英文說明會(14:00-16:00)
報名連結 : https://forms.office.com/r/d8t3CYsDN3
僑外新生持居留簽證者,請於入境後30天內完成線上辦理。
聯絡方式:阮氏玉小姐|辦公室電話:+886-4-24517250 分機2494|email: tnnguyen@o365.fcu.edu.tw
入境簽證類型
僑生及外國學生持「居留簽證」者
請於抵達台灣後30天內,備妥以下資料電子檔並至移民署網站申請【檔案格式為 jpg, jpeg, png, or bmp 容量務必小於<512KB 請先行壓縮過檔案,否則無法上傳、檔案清晰可辨識】
- 2吋(3.5公分x4.5公分)白底彩色證件照(jpg檔)
- 在學證明(報到當天國際處核發)
- 護照個人資訊頁
- 簽證頁(最新入境簽證)
- 入境頁(最新入境章)
- 租屋契約或住宿繳費收據
- 僑生證明文件(入學通知書)
- 申請費用:外國學生新臺幣1000元、僑生新台幣500元
港澳地區學生持「入出境許可證」者
- 來校報到後由學校安排至疾病管制局特約醫院進行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
- 請盡速備妥以下資料電子檔並至移民署網站申請【檔案格式為 jpg, jpeg, png, or bmp 容量務必小於<512KB 請先行壓縮過檔案,否則無法上傳、檔案清晰可辨識】
- 2吋(3.5公分x4.5公分)白底彩色證件照(jpg檔)
- 在學證明(具有註冊課務組蓋章)
- 入學通知書
-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通知書(單獨招生入學管道者免附)
- 護照個人資訊頁
- 入出境許可證
- 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分證明文件
- 最近五年內香港或澳門警察紀錄證明書(三個月內有效),但未滿18歲者免附。
- 香港或澳門居民身分確認書
-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第7版
- 申請人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入境後至疾病管制局特約醫院進行指定健康檢查項目,三個月內有效)
- 疫苗接種紀錄卡正本(針卡,請務必出示正本)
- 申請費用:港澳地區學生新臺幣2600元
僑生及外國學生持「停留簽證」者
- 自2024年起,僑生及外國學生持「停留簽證」入境可直接在線上申請居留證
- 學生來校完成報到後,須於停留簽證期限內,完成轉換簽證及辦理居留證事項
- 備妥以下資料電子檔並至移民署網站申請【檔案格式為 jpg, jpeg, png, or bmp 容量務必小於<512KB 請先行壓縮過檔案,否則無法上傳、檔案清晰可辨識】
- 2吋(3.5公分x4.5公分)彩色證件照
- 在學證明(具有註冊課務組蓋章)
- 護照個人資訊頁
- 停留簽證頁影本各1份
- 入境頁(最新入境章)
- 2張2吋(3.5公分x4.5公分)彩色證件照(外籍居留健康檢查須提供)
- 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正本1份
- 租屋契約或住宿繳費收據
- 轉換簽證費用新臺幣2200元
- 申請費用:外國學生新臺幣1000元、僑生新台幣500元。
首次申請居留證
- 請備妥以上相關證明文件。
- 按照移民署提供之系統操作手冊步驟申辦(請參考手冊第21頁):
系統操作手冊-學生自行申請線上申辦系統(外國與外僑學生自行申請)
領取居留證方式
居留證製卡完成後,請攜帶收據至移民署臺中第一服務站領取。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22號1樓
受理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
注意事項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起30天內或居留簽證簽發日起30天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
- 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方式入境,或非以就學之簽證目的持停留簽證來臺者,不得以就學為由要求轉換居留簽證或申請延長停留期限。選讀生或隨班附讀者,不得以就學事由申辦簽證。
- 持就學之簽證目的停留簽證來臺者,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改換發居留簽證。
- 持外僑居留證者,倘須在效期內出境並再入境,應申請外僑居留證時同時申請重入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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