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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境外新生報到(春季班)

報到請攜帶

  1. 錄取通知書(中/英文正本)
  2. 前一學位畢業證書[須繳驗經我政府駐外機構驗證或僑務委員會指定之保薦單位核驗之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正本,另中、英文以外之語文,須加附經公證之中文或英文譯本]
  3. 前一學位歷年成績單(中、英文以外之語文,須加附經公證之中文或英文譯本)
  4. 護照(正本,並附中華民國「居停留簽證」)
  5. 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及港澳地區身分證(正本,限港澳生)
  6. 2吋正面脫帽白底彩色證件照電子檔

僑生身分之新生另須有「海外聯招分發通知書」

香港、澳門學生來台後須申請台灣地區居留證,若你已滿 20 歲,請於註冊時攜帶「香港或澳門警察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至國際處報到時間為2025/2/11 早上10:00 

錄取新生依通知時間,務必準時來校報到。

  • 辦公室地點:行政二館303室
  •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00(午休時間:12:00-13:30)
  • 聯絡方式:

大陸及港澳地區學生:朱樹萱小姐;辦公室電話:+886-4-24517250 #2493

外國學生及僑生:劉仁章先生;辦公室電話:+886-4-24517250 #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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