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僑退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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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僑退稅說明

誰需報稅

1. 停留中華民國(台灣)已超過90天者(尤其是當年度所得累計滿15萬以上的),請務必自行去國稅局據實申報納稅。

2. 若有應繳稅額而未申報情形,稽徵機關除依規定處以應補稅額3倍以下罰鍰外,並將通報入出國境之審核機關於該生入出境時查驗其完稅證明,無證明者,則無法出境。

3. 扣繳憑單上,若「扣繳金額」顯示為0,表示未被該工作機關扣稅,因此無需辦理退稅。

4. 當年度的可以線上申報,若非當年度則需至稅務局辦理。

外籍生&僑生 在台居住【未滿183天(非居住者)】

1. 不管工讀金額多寡,請務必預先扣繳稅款(當月總所得小於$31,514 元以下者扣繳6%,若超過者全數扣繳18%)。

備註:每月基本工資1.5倍,106年為新臺幣3萬1,514元。

2. 經核准適用6%稅率的外籍生及僑生,若某月份薪資所得超過新台幣31,514元,但未主動告知僱用單位,經國稅局查獲需更正或補繳稅款時,將由聘用主持人或單位主管負責補繳稅款,且該學生原獲核准的6%稅率優惠資格將被取消。

3. 若年度中原為居住未滿183天並已代扣稅款者,後來繼續居留而滿183天以上者,當年度代扣之所得稅可於次年度5月份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視實際狀況退稅或補稅(如未住滿183天,則不予以退稅)。

外籍生&僑生 在台居住【已滿183天(居住者)】

當年度停留超過183 天以上,比照本地生處理扣繳稅款。

僑外生如何申報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

1. 申報期間:次年度5月1日至5月31日止。中途離境不再返臺者,應於離境前1至2週前辦理離境申報。

2. 申報方式:線上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或居住地國稅局現場辦理。

3. 檢附資料:

(1) 學生證(須含有該學期註冊章)與影本一份

(2) 護照與影本一份

(3) 居留證與影本一份

(4) 扣繳憑單(沒帶沒關係,有居留證的話也可以查得到)

(5) 存摺影本(封面頁)

(6) 健保卡

4. 申報地點:線上或向居留證所在地之國稅局或稽徵所辦理申報。

退稅時間及方式

(1)退稅時間:於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後,隔年才能退稅。

(2)退稅方式:可於申報書上選擇匯款至個人帳戶或以支票退稅。

(3)退稅撥款入帳時間:原則上為當年度8月份,直接撥入帳戶。

 

~以上若有疑問,可先查詢外僑綜合所得稅網站說明。~

~如需其他諮詢服務,可向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詢問~

1. 中區國稅局

地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

服務電話︰(04)23051111

2. 國稅局臺中分局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99號

服務電話︰(04)22588181 外僑綜合所得稅分機:271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30 / 下午 1:30-5:30 (國定假日不辦公)

3. 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地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1、2樓

服務電話︰(04)23051116 外僑綜合所得稅分機:210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30 / 下午 1:30-5:30 (國定假日不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