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研習】114學年第1學期(2026 Spring)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初審分發暨獎助學金獲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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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研習】114學年第1學期(2026 Spring)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初審分發暨獎助學金獲獎名單

2025.09.11 (四)00:00 ~ 2025.09.30 (四)23:59
單位公告
  • 本學期選送學生赴國際暨大陸地區研修申請案,共計92件符合申請資格。經「選送學生出國研修資格審查會議」核定初審暨獎助結果,共推薦52人赴國際地區(詳如附件一)及33人赴大陸地區(詳如附件二)姊妹校研修。。
  • 通過初審分發意即獲有推薦至研修學校進行複審之資格,選送生務必於國際事務處/研修校所定期限內完成複審申請。最終出國研修資格將由研修學校複(決)審而定,取得研修學校正式入學許可者,方具有出國研修資格。
  • 獲獎助學生須取得研修學校之正式入學許可(係指非條件式入學或僅為語言課程之入學許可),方得領取本校獎學金補助。獎助範圍包括:往返研修國家之經濟艙機票、研修期間於研修學校所屬城市之日支生活費,以及研修學校學費等項目。
  • 本期赴國際地區出國研修獎助學金分配,以未獲學海飛颺或學海惜珠獎助,且符合下列核定原則者:
  1. 系排百分比10%內,獎助新台幣1萬8千元;系排11-15%,獎助新台幣1萬4千元;系排16-20%,獎助新台幣1萬元。
  2. 如研究生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而系排百分比未於20%內者,獎助新台幣8千元。
  3. 具清寒身分者,另增加補助新台幣5千元。
  • 本期赴大陸地區出國研修獎助學金分配原則如下:
  1. 系排百分比10%內,獎助新台幣1萬元;系排11-15%,獎助新台幣8千元;系排16-20%,獎助新台幣6千元。
  2. 如研究生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而系排百分比未於20%內者,獎助新台幣5千元。
  3. 若具清寒身分者,另增加補助新台幣5千元。
  • 如欲放棄初審推薦資格,請於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簽妥《錄取資格放棄聲明書》(如附件三),繳交正本至國際事務處(行政二館三樓304室)。
  • 其他應注意事項:
  1. 出國研修期間學籍及學業依據「逢甲大學學生出境期間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逢甲大學學生選課要點」,及「逢甲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要點」辦理。
  2. 研修期間須依本校規定辦理註冊(不得辦理畢業或休學),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且履行返國完成本校學位之義務。
  3. 倘獲獎生放棄本期選送資格,或於研修期間未能全程參與研修、休學、退學、逾期返國,或未依規定返國並續行完成學業取得學位者,皆不得領取本獎助學金;如已領取,應全額繳回。
  4. 獲獎學生所繳交之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情事,將依本校學則及相關規定處理,並取消其研修資格,追回已發放之獎助金。
  5. 選送生返國後,須繳交研修總心得報告完成志工服務(赴學費互免學校或獲有獎助者,50小時/學期)其他結案所需之相關手續
  6. 後續複審申請方式及相關規定,將由本處承辦人研修學校以電子郵件發送通知,請選送生多加留意。
  7. 若有未盡事宜,請聯繫承辦人:

國際地區:孫婷小姐(聯絡電話:04-24517250 分機2506;E-mail:tsun@fcu.edu.tw)

大陸地區:程椏葇(聯絡電話:04-24517250 分機2508;E-mail:yarcheng@o365.f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