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學生】畢業僑外學生之工作評點配額制申請規定(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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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學生】畢業僑外學生之工作評點配額制申請規定(2023)

2022.12.15 (四)00:00 ~ 2023.05.14 (四)23:59
重要函轉

本校僑生、港澳生及外國學生(以下簡稱僑外生)於畢業後,若有意留台工作,請參閱以下說明

• 法規依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第2項
• 資格規範

1. 申請資格:在我國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以上之僑外生,或取得製造、營造、農業、長期照顧、電子商務等相關科系之副學士學位。
2. 雇主條件:本法規標準第4條所定工作類別之雇主。

• 申請期間: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申請數額:6000名
• 申請程序

1. 由雇主檢附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請書及相關應備文件,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
2. 僑外生經勞動部依本法規標準第5條之1附表(如附件檔),累計點數滿70點即符合資格,由勞動部核發聘僱許可。

• 相關法規、公告、申請書表登在於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在台工作服務網」-「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項下。
• 受理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