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學生】華僑協會總會114學年度獎學金暨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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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學生】華僑協會總會114學年度獎學金暨助學金

2025.08.21 (四)00:00 ~ 2025.10.01 (四)17:00
全校公告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日(三)下午5點截止。
  • 申請資格:本校在學僑生(不含研究生及大學部一年級學生)。獎學金或助學金僅能擇一申請:
  • 獎學金申請要件
    (1)上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75分以上
    (2)本學年度未獲任何獎助學金(含公私部門或校內獎助學金)
  •  助學金申請要件
    (1)家境清寒或經濟來源中斷
    (2)上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及操行成績75分以上
    (3)本年度未獲任何獎助學金(含公私部門或校內獎助學金)
  • 申請方式:

1.填寫線上表單: https://forms.office.com/r/SAhgZFpbLG

2.繳交文件以電腦繕打後印出,經導師及系主任核章後,將書面資料繳交至國際事務處(行政二館303室)。

  • 獎助金額 : (1)獎學金新台幣2萬元 、(2)助學金新台幣1萬元。
  • 申請文件 
  • 獎學金申請
    1.申請表(附件一)
    2.上學年度成績單(包含學業總平均及操行成績,請至本校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資電館一樓)或(忠勤樓一樓列印)
    3.僑生:護照影本及僑居證件影本;港澳生:港澳護照及港澳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件影本
    4.學生證影本
    5.切結書(附件二)
  • 助學金申請
    1.申請表(附件一)
    2.上學年度成績單(包含學業總平均及操行成績,請至本校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資電館一樓)或 (忠勤樓一樓列印)
    3.僑生:護照影本及僑居證件影本;港澳生:港澳護照及港澳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件影本
    4.學生證影本
    5.學校或我國駐境外相關單位,保薦單位出具之清寒證明書
    6.切結書(附件二)。
  • 華僑協會總會訂於2025年11月23日(星期日)上午9點,於台北市大直典華旗艦店舉行頒獎典禮;未親自出席者,註銷獎助
  • 依照華僑協會總會僑生獎助學金核發要點辦理
    聯絡窗口:阮氏玉老師 電話:04-2451-7250 分機2494 
    E-mail:tnnguyen@o365.f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