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研習】115學年度第1學期(2027 Spring)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初審分發暨獎助學金獲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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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研習】115學年度第1學期(2027 Spring)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初審分發暨獎助學金獲獎名單

2026.09.11 (五)00:00 ~ 2026.10.30 (五)23:59
全校公告
  • 本學期選送學生赴國際暨大陸地區研修共計77件申請案,經「選送學生出國研修資格審查會議」核定初審暨獎助結果,共推薦46名赴國際地區(詳如附件一)及25名赴大陸地區(詳如附件二)研修交流。
  • 初審分發通過者,係取得推薦至研修學校參加複審之資格。選送生應依國際事務處(以下簡稱本處)及研修學校規定期限內完成複審申請程序。最終錄取結果仍以研修學校複審結果為準,取得研修學校正式入學許可者,始具出國研修資格。
  • 獲獎助學生須取得研修學校之正式入學許可(非條件式入學或僅語言課程之入學許可),始得領取本校獎學金。補助範圍包括往返研修國家之經濟艙機票、研修期間於研修學校所屬城市之日支生活費,及研修學校學費等相關項目。
  • 本期赴國際地區出國研修獎助學金分配,以未獲本學年度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張保隆校長紀念獎助學金及本獎助學金,且符合下列核定原則者:
  1. 系排名前10%者,獎助新台幣1萬3千元;11%至20%者,獎助新台幣1萬1千元;21%至30%者,獎助新台幣9千元。
  2. 研究生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且系排名未列前30%者,獎助新台幣8千元。
  3. 具清寒弱勢身分者,另增加補助新台幣8千元。
  • 本期赴大陸地區出國研修獎助學金分配原則如下:
  1. 系排名前10%者,獎助新台幣7千元; 11%至20%者,獎助新台幣6千元;21%至30%者,獎助新台幣5千元。
  2. 研究生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且系排名未列前30%者,獎助新台幣4千元。
  3. 具清寒弱勢身分者,另增加補助新台幣4千元。
  • 如欲放棄初審推薦資格,請依下列期限填妥並簽署《錄取資格放棄聲明書》(如附件三),將正本繳交予本處(行政二館三樓304室)承辦人。
  1. 國際地區: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
  2. 大陸地區: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7點前
  • 注意事項:
  1. 出國研修期間學籍及學業相關事項,依《逢甲大學學生出境期間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逢甲大學學生選課要點》及《逢甲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要點》辦理。
  2. 研修期間須依本校規定辦理註冊(不得辦理畢業或休學),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且履行返國完成本校學位之義務。
  3. 獲獎生如放棄本期選送資格,或於研修期間未全程參與研修、休學、退學、逾期返國,或未依規定返國並續行完成學業取得學位者,不得領取本獎助學金;已領取者應全額繳回。
  4. 獲獎生所提交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情事,將依本校學則及相關規定辦理,並取消研修及獎助資格,追回已核發之獎助金。
  5. 選送生返國後須依規定繳交研修總心得報告完成志工服務(赴學費互免學校或獲獎助學生為每學期50小時)其他結案所需之相關手續
  6. 複審申請方式及相關規定將由本處研修學校另以電子郵件通知,請務必留意電子郵件訊息。
  7. 本處承辦人聯絡資訊:

國際地區:孫婷小姐(聯絡電話:04-24517250 分機2506;E-mail:tsun@fcu.edu.tw)

大陸地區:程椏葇(聯絡電話:04-24517250 分機2508;E-mail:yarcheng@o365.f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