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學生】114學年度外國學生通過華語文能力測驗獎勵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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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學生】114學年度外國學生通過華語文能力測驗獎勵申請公告

2026.05.22 (五)00:00 ~ 2026.06.05 (五)12:00
全校公告

為鼓勵本校外國學生主動學習華語文,並鼓勵參加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檢測學習成效,國際事務處特辦理「外國學生華語文能力測驗獎勵」。即日起開放紙本申請,受理至2026年6月5日(週五)中午12時截止

  • 申請資格:
  1. 本校之在學外國學位生(不包括僑生、陸港澳生及華語為母語者)。
  2. 申請者須於115年1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期間完成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正式考試,並取得正式成績單,始得提出申請。
  • 獎勵金額:
  1. 通過進階級第3級(CEFR B1)者,獎勵新臺幣4,000元。
  2. 通過高階級第4級(CEFR B2)者,獎勵新臺幣8,000元。
  3. 通過流利級第5級(CEFR C1)者,獎勵新臺幣12,000元。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26年6月5日(週五)中午12點截止
  • 申請方式:(以下二者皆須完成)
  1. 填寫線上報名表單:https://forms.office.com/r/rAM7XjzJhh (以逢甲o365帳號登入)
  2.  繳交紙本申請文件至國際事務處(行政二館303室)李愷芯老師。
  • 申請須備文件:
  1. 獎勵申請表1份(請自行下載附件表單填寫)
  2. 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成績單影本1份
  3. 有效居留證正反面影本1份
  4. 在學證明影本1份(須蓋有當學期註冊章)。
  • 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1. 國際事務處將依申請資料及檢附文件進行資格審核。
  2. 若申請資料不完整,須於通知期限內完成補件;未如期補件者,視同放棄申請資格。
  3. 申請者須繳交紙本申請資料及填寫線上表單,惟相關審核作業以紙本資料為主
  4. 同一學制以獎勵1次為限;如前一學制已獲獎勵者,下一學制申請之級別須高於前次獲獎級別
  5. 當符合獎勵標準之申請人數逾核定名額時,依測驗成績總分高低排序核發。如遇總分相同者,優先核發予應屆畢業生;若同分且同具應屆畢業生身分者,則逕依申請資料送達之時間先後順序核定。
  6. 審核結果及獎勵金核發時間,將依本校行政流程辦理。
  7.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及國際事務處公告辦理。
  • 聯繫方式:

單位:逢甲大學國際事務處

承辦人:李愷芯小姐

連絡電話:886-4-24517250 分機:2492

電子信箱:kxlee@o365.f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