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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華語能力資訊

註冊於中文授課系所之僑外生(港澳、馬來西亞地區除外),畢業前須提出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高階級 Level 4 (B2)以上之證明、或修習並通過本校國際處華語文教學中心免費開設之學位生華語學習系列課程(甲、乙、丙班),以符合畢業要求。

華語能力測驗證書範本:

華語能力測驗成績單範本:

漢語水平考試成績單範本:

 

 

※語言要求

  1. 為考量學生能夠融入中文授課之專業學習,凡是就讀中文授課學系之學士班新生,註冊入學後必須參加本校自行辦理之華語文能力檢測(檢測日期依國際處通知為準),並依本校訂定語言學習能力分級(分甲、乙、丙等三級),修習本校免費開設之學位生華語學習課程,期能提升學生修課所需之語言能力。
  2. 就讀英語授課學系之新生,建議修習本校免費開設之學位生華語學習系列課程,增強華語能力,提升在校學習力及未來職場競爭力。